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 保障散装食品销售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散装食品销售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发力,全面排查散装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推动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积极成效。\n\n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排查风险\n\n本次联合行动以农贸市场、商超散装食品专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对象,围绕散装食品来源合法性、标签标识规范性、贮存条件合规性、防尘防蝇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查验了散装食品的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台账,对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是否设置防尘隔离设施、是否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核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存在散装食品标签信息不全、防尘设施使用不规范、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n\n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n\n此次行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互补优势。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联合检查,重点对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隐患进行同步评估,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开展实时监督。双方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的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进行现场会商,共同研究治理对策。针对部分散装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普法宣传,现场向经营者和消费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散装食品销售安全提示宣传材料,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n\n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n\n为推动散装食品销售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定期联合巡查机制,将散装食品销售安全纳入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联合行动;二是问题台账销号管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闭环处置;三是公益诉讼线索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和监管履职不到位的行政机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以法治手段推动问题根本解决。两部门还将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散装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n\n下一步,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紧盯散装食品销售安全突出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和监督力度,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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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04:58:12